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就是看不见球,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没事,还有角球呢。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
我刚刚来北京的时候,跟朋友们在街上开车飞快,我的一个开黄色改装车的朋友,是让我们这样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一直能从我看来不可能过去或者过去会让后面的车骂的空档里穿过去,他在街上飞车很多年从来没有追过别人的尾倒是被别人追过几次尾。另外有一辆宝马的Z3,为了不跟丢黄车只能不顾撞坏保险杠要等三个月才能有货的风险,在街上拼命狂开,而且此人天生喜欢竞速,并不分对手等级,是辆面的或者夏利也要全身心投入。另外有一个本田的CRX,避震调得很矮,恨不能连个不到五度的坡都上不去,并且经常以托底为荣,最近又加入一个改装很夸张的黄色捷达,此公财力不薄,但老婆怕他出去香车美人地风流所以不让他换车,所以天天琢磨着怎么样才能把自己的车开报废了,加上最近在广东私自装了一个尾翼,貌似莲花,造型婀娜,所以受到大家的嘲笑,不得不把心爱的莲花尾翼拆除,所以心中估计藏有一口恶气,加上他的报废心理,所以在街上也是不顾后果,恨不能在路当中的隔离带上开。面对战斗力这样充足的朋友们,我是最辛苦的,因为我不认识北京的路,所以不得不在后面狂追怕迷路。
然后阿超向大家介绍,这个是老夏,开车很猛,没戴头盔载个人居然能跑一百五,是新会员。
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后来的事实证明,追这部车使我们的生活产生巨大变化。
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说完觉得自己很矛盾,文学这样的东西太复杂,不畅销了人家说你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太畅销了人家说看的人多的不是好东西,中国不在少数的作家专家学者希望我写的东西再也没人看,因为他们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并且有不在少数的研究人员觉得《三重门》是本垃圾,理由是像这样用人物对话来凑字数的学生小说儿童文学没有文学价值,虽然我的书往往几十页不出现一句人物对话,要对话起来也不超过五句话。因为我觉得人有的时候说话很没有意思。
这还不是最尴尬的,最尴尬的是此人吃完饭踢一场球回来,看见老夏,依旧说:老夏,发车啊?
第四个是角球准确度高。在经过了打边路,小范围配合和打对方腿以后,我们终于博得一个角球。中国队高大的队员往对方禁区里一站都高出半个头,好,有戏。只见我方发角球队员气定神闲,高瞻远瞩,在人群里找半天,这时候对方门将露了一下头,哟,就找你呢,于是一个美丽的弧度,球落点好得门将如果不伸手接一下的话就会被球砸死,对方门将迫于自卫,不得不将球抱住。
我说:搞不出来,我的驾照都还扣在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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